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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法警大队四个“三必须”提升司法警务服务水平
彬州法院法警大队四个“三必须”提升司法警务服务水平
作者:叱干俊  发布时间:2023-04-07 10:11:2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警队规范化执法水平,提升司法警务服务,彬州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结合警务实际,制定四个“三必须”警务规定,确保警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个“三必须”中,两个“三必查”即:警员执勤前必须检查着装是否规范、单警装备是否完好、执勤设备是否正常;值周警长执勤前必须检查人员到岗情况、警务受领情况、执勤坏境情况。“三必清”即:全体警员执勤时必须清楚相关警务条令规则、警务处置流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必用”即:全体警员执勤时必须做到接待引导必须文明用语、警情处置必须规范用械、服务群众必须热情用心。四个“三必须”是彬州法院法警大队根据司法警察工作特点,针对安全检查、强制执行、信访维稳等涉及民事案件警务工作提出的具体规定,对警员迅速、规范、高效完成司法警务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人民司法事业有重要作用。

    实行四个“三必须”规定以来,警队规范化执法、司法警务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受到了当事人和业务部门一致好评。今后,彬州法院法警大队将在院党组和上级警队的坚强领导下不断进取,积极探索创新警务服务机制,做好人民司法事业的守护神。


 
责任编辑: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