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民法庭受理原告吴某与被告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承办法官通过审理发现双方系合伙法律关系,需要对合伙财产既案涉车辆现价值进行鉴定,原、被告因鉴定周期长成本大,均不同意进行鉴定,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如按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考虑到原、被告纠纷未得到实质性化解,可能导致司法程序空转,承办法官决定对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从根源上彻底解决双方纠纷。
2023年7月4日法庭一行四人前往案涉车辆停放地永寿县某汽修厂对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同时还邀请彬州市某汽修厂资深修理工对停放车辆的维修及现状进行检查,并在线邀请咸阳、彬州二手车处置专业人员对车辆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做好回收车辆的准备。
在调解现场,针对原被告之间的争议焦点,首先还原了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调解意见,法官最终给出了原被告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且当场履行了车辆分割款项,至此,一件双方当事人持续了近两年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新民法庭在诉源治理的道路上,始终坚持先解决纠纷后办结案件的理念,用足用好各种社会力量,杜绝司法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让减轻当事人诉累既成为客观要求,也成为内在自觉,努力将大量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