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彬州法院: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惩治不法行为
-----辛某辱骂威胁法官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3-07-05 18:03: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承办的原告朱与被告辛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系第四次起诉离婚,经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未到庭参加庭审,本案双方的孩子现已年满8周岁,根据法律规定,抚养问题需征询孩子意愿于是承办法官及书记员,通过联系孩子所在学校办公室,在其班主任在场的情况下,征询了孩子的意见并对孩子做了心理疏导,孩子也愿随被告某生活。当天下午,被告某打微信电话,案件承办法官接听电话后,被告某以不能去学校询问孩子为由,辱骂并威胁法官及家属,性质极其恶劣,其行为严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针对某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彬州市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某司法拘留10日。随即司法警察大队依法对被告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在诉讼期间,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对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办案,如有意见和建议,应通过合法途径沟通和提出,切勿采取过激方式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打击报复司法工作人员,或者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如有以上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需要为法官严格公正、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违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辛某辱骂、威胁办案法官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官本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彬州市人民法院对辛某决定司法拘留,既保障了法官依法履职,也捍卫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弘扬了司法正能量。


 
责任编辑: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