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彬州法院速裁中心当庭调解、执行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承办法官审核,向双方发放了本院首份全省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消除了当事人的心理顾虑,便利了当事人后续办理相关事项。
原告杨某与被告席某于2017年相识,同年11月登记结婚,2018年生育一子,2019年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开始分居至今。原告杨某随向彬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速裁中心收到该案后,充分发挥“七速五当”工作机制,当天立案、当天开庭、当庭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庭执行,同步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向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收到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明书的那一刻,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并对法院能动便民司法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调解是一种最高层次的审判,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双方矛盾纠纷化解,尤其家事类案件,调解有利于缓和当事人的相互对立情绪,也能帮助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自身及对方利益,理性而健康地面对未来的生活。彬州法院本着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的原则,贯彻“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耐心倾听,温情调解,通过“情与法”结合,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