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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发出首例电子诉讼费催缴通知书
作者:孙波  发布时间:2024-01-18 08:56:03 打印 字号: | |

    1月17日,彬州法院综合庭法官在办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依法向被告电子送达了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这是彬州法院发出的首例电子诉讼费催缴通知书。



    彬州法院综合庭法官受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送达起诉文书时被告向本院讲明自己在原告起诉前已经将部分欠款履行。本院经核实后及时联系原告,并要求原告进行审查。原告审查后当庭变更了诉讼请求。在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后该案顺利调解结案。被告主动提出愿意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本院依法向被告电子送达了诉讼费催缴通知书,并及时向原告彬州市某银行退还相关诉讼费。

    此份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系省高院发出关于诉讼费试行管理办法后,彬州法院向当事人送达的第一份诉讼费催缴通知书,大大节省了诉讼资源,节约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