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2023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彬州法院执行局王孝民庭长获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2023年,彬州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以员额法官为主导、合理配置执行辅助人员,将全局建成三个实施团队和执行指挥中心,形成了以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团队化模式。王孝民担任第一执行团队负责人,全年收案683件,结案671件,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开展多项执行活动。在“三秦锐士·2023”系列集中执行活动中,对名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深挖执行线索,敢于向被执行人亮剑,全年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8人次,纳入失信137人次,查封房产26套、车产18个,执行到位率为64.10%, 执行完毕率为49.31%。
工作三十余年,王孝民同志始终牢记使命,忠诚履行法官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赢得了领导的肯定、群众的认可。如今他依旧忙碌在执行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深刻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