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15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多名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真没想到我们这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起诉于彬州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化解,还这么快进行了司法确认,为我们发了民事裁定书,给了我们法律的保护,给我们吃了定心丸。其中我们要感谢彬州市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杨芳霞及参与调解的调解员。”案件当事人如是说道。
案件详情:50多名申请人均系彬州市龙高镇、旬邑县张洪镇、乾县梁村人,被申请人胡某某系陕西某某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被申请人以修建苹果贮藏库资金周转为由向五十多名申请人借款,发生借贷纠纷。由于苹果销售市场变化,储存量下降,果库经营困难,被申请人表示暂时无法付清申请人的欠款,无奈将被申请人陕西某某果业有限公司及胡某某诉至彬州市人民法院。
彬州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分派给院内各个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其中调解员杨芳霞承办部分案件。她认真审查案件,主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听取双方陈述各自意见,面对面、逐个核实借款数额及金额确认。她还给双方当事人认真释法明理,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给双方当事人讲明诉前调解的好处,既能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又能减轻双方的诉累、减少诉讼成本,还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有一定的约束力。
在主持调解过程中,被申请人表示现在处于困难期,一定会偿还各位申请人的欠款,希望各位申请人能放弃利息,后期会在网上拍卖该果库,想方设法偿还欠款本金。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申请人们念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交情,均同意放弃借款利息,同意与被申请人约定时间归还本金的调解意见。特邀调解员见状随即联系法官为这些当事人办理了司法确认程序。
近年来,彬州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各类涉民生案件,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服务“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