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彬州法院成功调处并执结一起超过十年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对法院的快审、快结、快执表示感谢。
2013年4月原告为被告承包的工程运输煤炭,2014年1月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运输费30000元未付,十年来,被告未支付原告运输费。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欠款并承担相关的利息。
案件经过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未果,流转至速裁中心审理后,承办法官经过仔细阅卷,利用微信和原、被告沟通,双方对欠款的事实和数额均没有异议,被告辩称其之所以未支付是因为原告在催要运输费过程中,私自阻碍被告的车辆正常运营,给被告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庭前调解失败后,案件即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法官以“调解+普法”方式,释法明理、分析案情,讲清利害所在,并适时引导当事人就问题本身寻找解决方案。最终,原告认识到自己前期的不当维权方式,自愿放弃了部分运输费及要求被告承担相关利息的诉讼请求,被告同意并当庭支付了原告部分运输费,剩余款项在两个月之内支付清结。
下一步,彬州法院将继续探寻解决纠纷多元机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